頂樓住戶漏水20年不理會 管委會判賠15萬
東森新聞 – 2016年1月19日 下午4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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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樓住戶漏水20年不理會 管委會判賠15萬
住 家大樓的頂樓漏水,管委會不管而被罰錢。一名家住基隆的林小姐,投訴說因為她住的公寓屋頂平台漏水,害得她家裡跟著滲水20年,管委會卻不斷強調漏水問題 是因為包商工程的瑕疵,跟管委會無關。林小姐只好自己找工人維修,也向法院提告,希望能還她公道,而基隆地方法院判決出爐,判決管委會要賠償修理費15萬 元。
房子漏水得拿抹布,每天每天擦了又擰、擰了又擦,但再怎麼認真擦還是不敵滲水的速度,整個房間的天花板壁紙剝落、家具受損。這是很多人都可能會碰到的漏水問題,這也發生在基隆一名林小姐的家,20年來每天都不斷滲水。
林 小姐一查發現,漏水的原因來自大樓共用設施,因為屋頂平台鋪設的水泥還有防水層嚴重龜裂,才會連帶害得林小姐家中滲水,20年來深受其害,林小姐雖然有找 管委會協助,但管委會卻把責任推給包商,強調是他們工程有問題才會導致漏水,林小姐忍不下去,只好自掏腰包找工人維修,但因為不滿管委會不幫忙協助,支付 這筆費用就算了,20年來還都悶不吭聲,讓她氣得一狀告上法院。
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認為,林小姐是因為屋頂的防水層「年久失效漏水」才會2度找工人修繕屋頂平台,但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大樓共同部分的修繕、管理,都必須由管委會負責,因此判決管委會得賠償修繕費用15萬7500元,還好有公權力才能幫民眾出這口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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