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舊老寓目前在考慮要重新裝潢自住還是隔套房出租,想到下列的問題~~1.30幾年的四樓老公寓如果想重新裝潢,想動到隔間,所以要打壁等,這需要申請建照嗎?如果要全部隔成套房出租又要申請嗎?如果要申請一般流程及費用又是多少?2.如果只動地板,整個鋪地磚,這樣的工程,是不是所有的東西及人都要搬出?如果要搬出,住的問題要如何解決?3.房子位於二樓,一樓是個惡鄰居,之前四樓裝潢時,他們家位於一樓也可以說是人家裝潢破壞他們家的房子,要求對方整修,我家二樓離他們家更近,我想在裝潢時,他一定又是那有問題,要求整修,我在裝前,中,後要做什動作自保嗎?像樓下有問題是裝潢公司負責,還是屋主負責?4.一般約38坪不包括陽台,隔套房可隔幾間,大約一間及總額要花多少錢?如果自住重新裝潢想重隔間,以一般式的裝潢不需太豪華,大約要花多少錢?當然幾百幾十萬都可以到裝潢,我想問個中間值一般人的裝潢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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