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廖育萱╱台北報導】建物1樓具商業價值,部分屋主會選擇改裝做營業使用,但台南維冠大樓倒塌後,不少民眾對社區1樓改裝的安全性抱持疑慮。專家表示,一般經合法申請的裝修現場外會張貼裝修許可證,若住戶仍擔心,可在住戶大會時修訂改建細項於規約中,共同把關居住安全。
日前有讀者向《蘋果》投書,1樓住戶未經管委會同意,擅自將建築物外牆打掉變成落地窗,聽聞要改裝成餐廳使用,想了解擅自裝修是否有違法,並且該如何保障樓上住戶的權益?
針對上述問題,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,裝修是否要經過管委會同意,視住戶規約規定,有些管委會比較嚴謹,會在規約中對裝修房屋有詳細的規範,有些則只須繳交清潔費和裝修保證金即可。
至於裝修的適法與安全性,蔡敏文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蔡敏文表示,
室內裝修若變更原本結構,須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,經地方建管單位審核,取得裝修許可證,施工完還須經竣工查驗,取得變更使用併
室內裝修執照。
裝 修許可證一般都會張貼在裝修的場地外,曹筱筠表示,若沒有張貼,住戶可以打1999專線檢舉,由各地建管處來查明是否有不法情事。一般大樓社區也可在住戶 大會時修訂住戶裝修規約,要求裝修戶提供工程圖與改建細節。此外若民眾質疑作為餐廳用途是否合法,蔡敏文建議,可由管委會向所有權人要求提供相關證明,或 至市政府調案確認。